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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市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灿红接受媒体采访解读《2023年度合肥市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

2024年07月18日 16:20 0

2024年3月21日,《2023年度合肥市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实施,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市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灿红接受合肥农业农村公众号媒体采访就该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的出台依据?

答:《实施细则》主要依据市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打造种业之都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21〕8号)文件制定。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起草过程?

答:2021年3月19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打造种业之都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21〕8号)。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资金管理,保障政策落实,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2023年度合肥市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社会公众意见,按照有关修改建议,并经3月6日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细则》。在起草过程中,注重与市政府文件的衔接,与县(市)区实际的结合。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主要内容与特色?

答:(一)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七部分。

 第一部分共14项条款,从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建设、推进生物育种优质品种发展、加强种业资源引进、强化种业科研成果转化、加大招引种业企业力度、加快良种基地建设、强化种质资源推广、做大做强种业企业、开展良种联合攻关等面明确了奖补对象、奖补标准、申报材料、实施要求等,有利于经营主体对照标准要求申报奖补政策,有利于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第二部分“种业相关政策”公布了具体执行部门的电话号码,有助于经营主体按需咨询。

 第三至第七部分从申报审核流程、绩效管理、相关责任、咨询单位及有效期等方面明确了政策条款的管理模式,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方法,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绩效管理及咨询方式文件期限等要求。


(二)政策特色。

《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引领,推进保种、护种、育种、引种、用种“五种并进”,坚持“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公正廉明”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种业发展,打造“种业之都”。主要支持方向:

1.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建设。对省级以上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每年给予20万元奖补,用于扩大核心种群,做好保种工作。对省级以上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每年给予10万元运维经费奖补。

2.推进生物育种优质品种发展。 通过国家审定的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每个品种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国家或安徽省审定的水稻新品种,其稻瘟病综合抗性≤3.0,或米质检测连续两年达部标2级标准以上,每个品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农作物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的(审定或登记)品种,每个品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

3.加强种业资源引进。对水产苗种企业引进国审水产新品种原良种的,给予引进金额50%的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从国外新引进的原种畜禽,给予引种金额20%的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强化种业科研成果转化。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研发团队在肥实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转让,以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价到种业企业投资入股,对作价5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最高100万元资金补助。

5.加大招引种业企业力度。对外地种业企业在我市注册并取得省级以上生产经营许可资格的种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6.加快良种基地建设。支持省农科院积极创建国家种子产业示范区;支持重点县及郭河种业产业园建设;积极推进安农大“产、学、研、推”示范基地建设。对用于新品种研究、培育及种植示范等面积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合同租期3年以上的,每年给予土地租金50%奖补,每亩不超过500元,每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对新认定的祖代种畜禽场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种业企业在南繁科研基地(不包括省农业农村厅南繁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合同租期3年以上的,每年给予土地租金70%的奖补,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

7.强化种质资源推广。对我市种业企业推广经主管部门审定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优良新品种,按其当年推广销售额的10%予以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新品种研发。

8.做大做强种业企业。对我市种业企业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增加科技研发的一年期内发生的贷款利息按一定比例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9.开展良种联合攻关。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方式,支持种业企业、生物育种机构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围绕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瓜菜、食用菌、畜禽、水产等品种开展良种联合攻关及生物育种技术研究,选育具有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突破性品种。项目奖补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水稻、小麦、玉米、畜禽等奖补资金不超过120万元,大豆、油菜、瓜菜、食用菌、水产等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解读单位: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高灿红

采访媒体:合肥农业农村公众号  

咨询电话:0551-6353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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