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张某男和齐某女两人婚后24年,丈夫多次出轨,并先后签署3份保证书。离婚后,两人又因为名下一套市值1080万元的房产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男方遂将女方诉至法院,要求女方给付房屋总价的近四成折价款。
判决结果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对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女方为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应当酌情多分财产,遂判定豪宅产权归女方所有,女方仅需向男方支付折价款341万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