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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结婚姻前,准配偶享有重疾知情权

特约编辑员 2024年05月14日 10:01 0

婚姻是夫妻双方情感的合意。《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一条款,同时增加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法定的义务。从立法层面确定了缔结婚姻前,准配偶拥有重疾知情权。

婚姻是夫妻双方情感的合意。《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一条款,同时增加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法定的义务。从立法层面确定了缔结婚姻前,准配偶拥有重疾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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