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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却拒赔、和解又毁约……法官车站“等”被执行人,罚!

特约编辑员 2024年05月13日 14:19 0

王某的朋友曾因租房问题与67岁的付先生发生纠纷,王某“帮”朋友“解决问题”时动手拖拽付先生致其倒地,造成付先生“左髌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先生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共计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主动履

王某的朋友曾因租房问题与67岁的付先生发生纠纷,王某“帮”朋友“解决问题”时动手拖拽付先生致其倒地,造成付先生“左髌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先生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共计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主动履行赔付义务,付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王某却并未履约。一日,该案执行法官唐铁星收到了反馈信息,得知王某将于某日乘普通客运列车抵京,当天下午,执行法官团队在铁路警方的配合下提前来到站台,成功“等”到了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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