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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角度评 2024 年 11 月 11 日珠海驾车冲撞行人案件

2024年11月12日 20:05 0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9 时 48 分许,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樊某(男,62 岁,离异)驾驶小型越野车闯闸强行进入体育中心,冲撞正在内部道路锻炼的市民,撞倒多名行人后逃逸 ,该案件造成了 35 人死亡、43 人受伤的严重后果123.

      法律定性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律师角度来看,樊某的行为已明显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樊某驾车在人员密集的体育中心故意冲撞行人,其行为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和不可控性,严重威胁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完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并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 。

      犯罪动机不影响罪名认定:据警方初步查明,案件系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但从法律层面来说,犯罪动机并不影响罪名的认定,无论其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导致了相应的危害后果,就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只不过,犯罪动机在量刑时可能会作为一个酌情考虑的因素,但在本案如此严重的后果面前,其犯罪动机对量刑的影响相对有限2.

      案件影响

      社会层面:这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它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和损失,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人们在公共场所的安全感遭受了沉重打击,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产生了质疑,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重建公众的信任和安全感256.

      法律层面:此案件再次凸显了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它为类似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提供了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了对于此类极端暴力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严厉打击的法律尺度。同时,也提醒了社会各界要加强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启示与反思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这起案件反映出在社会生活中,一些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可能会引发极端事件。因此,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特别是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容易引发矛盾的领域,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升级125.

      强化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对于像樊某这样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其他不稳定因素的重点人群,应当加强管理和服务。社区、基层组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及时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等,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缓解心理压力,预防和减少因个人问题而引发的社会风险256.

     提升公共安全防范意识: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在公共场所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提高警惕,遇到危险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同时,对于发现的可疑行为或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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