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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0

联系电话: 0551-12368

详细地址:安徽 - 合肥市 - 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与人民路交口

官网地址: http://hfcffy.ahcourt.gov.cn/index.shtml

机构概述

      2019年9月,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编办批复要求,长丰县人民法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并于2019年12月完成改革任务。改革后,长丰县人民法院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04名,设内设机构10个,派出机构4个。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副科级,内设综合科〈含裁决协助科〉、执行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副科级,内设组织人事科、法官管理科)、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副科级,内设警务中队、直属中队)。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17年10月,院机关搬迁至水湖镇吴山南路新审判大楼办公。新审判大楼于2015年开工兴建,2017年9月全面竣工投入使用。占地16.15亩,总建筑面积为15869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1295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913平方米。 长丰县人民法院历任院长:严俊祥、王树青、魏剑锋、孙在安、刘振勇、邵治荣、周多全、毛文彬、朱勇、蒋培,现任院长洪星。 2017年11月,长丰县法院机构编制移交省级统一管理,确认内设14个机构与4个派出人民法庭(副科级),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7名,实有104人,另聘用司法辅助人员80人;辖区共14个乡镇及1个省级开发区,辖区面积1841平方公里、人口80万。 近几年来,长丰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树立争先和创新意识,坚持“又好又快”办案,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人民法庭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全面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双墩、下塘、朱巷三个基层法庭首批被省法院授予“规范化人民法庭”,现已全部迈入“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行列;朱巷法庭于2006年、2007年先后被荣记“集体二等功”和“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授予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荣获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2017年荣获全省司法警务工作示范法院,多次获得长丰县及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及文明单位称号。2018年、2019年被评为全省“无进京访法院”。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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